上港集团托管洋山港三期3泊位
本网讯 (记者 彭友)
上港集团2日披露,公司接受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三期(二阶段)码头。
据悉,受托资产范围包括洋山深水港三期(二阶段)码头区域内岸线长1250米的3个深水集装箱码头泊位,面积约114.33万平方米码头场地范围内的陆域土地、道路堆场、固定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配套设施等所有与码头正常经营运作有关的设施。此次托管期限自同盛集团将该码头
资产完整交付上港集团之日始,至该码头完成收购之时止。委托经营管理期间,该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上港集团承担。
上港集团拟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25亿元,若至2009年5月31日,洋山三期(二阶段)码头未完成收购,则上港集团另行追加支付履约保证金15亿元。
公告表示,本次交易是为了能尽早参与洋山三期项目的运营,提高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扩大集装箱吞吐能力,增强上港集团的竞争力。洋山深水港区三期(二阶段)码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洋山三期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收购完成前,上港集团通过受托经营的方式运营二阶段码头,有助于缓解上海港集装箱吞吐能力的不足,并能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区的规模效应和体现整体综合效益。故此,本次交易对于上港集团未来可持续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港集团同时披露,为配合洋山深水港区建设项目顺利运行,综合考虑融资成本、规模、市场风险等因素,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在注册有效期(2010年6月)及有效额度(77亿元)内,择机发行37亿元短期融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