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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方案:送股之外投资者还能得到什么
[中信证券] 来源:和讯 2006-03-02 17:43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直接送股外,提出了较有新意的提升公司价值的计划,该措施究竟能给投资者带来多大的收益,是否能给投资者带来足够的保护,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据向参与该方案设计的有关机构人士了解,在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方面,长江电力特别安排了三个措施:直接提高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分红比例、无偿派发认股权证。

    一、直接提高每股收益水平三 峡总公司将通过一系列安排,提高长江电力的综合电价,使长江电力每股收益增厚0.04元/年。实际上,长江电力0.04元/股的额外收益,是三峡总公司额外为长江电力所做的安排所得到,应该属于额外的增厚。如果按公司当前市盈率18倍计算,0.04元/股的收益,可使长江电力股价提高0.72元,股价提高近10%。这种方案看重公司的长远利益,其实际效用比直接送股来得更好。如果不实行股权分置改革,此收益将不会增厚。

    二、提高分红比例长江电力也承诺,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分红比例提升到65%。虽按照股利无关论,提高公司分红比例并不能提升公司价值,但分红比例提高,可以使投资者现金回报率提高,从而使投资者的利益能够更好的保护。按公司50%的比例及按本人的业绩预期计算,假定2015年按7.8元股价出售,投资者的股利回报率(IRR)税后将会达到5.9%,已远高于目前十年期长期国债及企业债3.8-3.9%的水平。而公司决定进一步提高分红比率,则投资者的长期股利的回报率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派发认股权证公司向流通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2份认股权证,一方面使流通股东再一次获得了非流通股东的对价,使流通股东的利益再次增厚;另一方面认股权证所筹资金为长江电力收购三峡总公司的机组积累了物质基础,使长江电力未来业绩的提升有了充分的保证。当然,权证发放的意义实际上不仅仅体现在增厚流通股东的即期利益,或使公司获得收购资金,更重要的是公司向流通股东发出了一种强烈信号,公司未来前景非常好,价值将不断提升,股价将不断上涨。

    通过测算,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东共获得了45亿元的利益,相当于每10股送2.5股的方案。由此来看,尽管长江电力没有直接向流通股东高比例送股,但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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