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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预期 增强信心 |
| [西南证券 周到]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03-02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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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推进,截至今日,42家公司全部披露了"股改"方案。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提示我们,以下几点应予重视。
要进一步清晰国有股东未来持股比例的标准。非流通股中,国有股占据着约74%的份额。国有股东将来的持股比例,反映的是国有资产在什么领域有进有退,进多少、退多少。这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考虑,也必然制约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从这一意义上 说,股权分置改革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有资产改革进程,国有资产改革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股权分置改革效果。当前,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改革的方向、方式和规范性上发挥着越来越主导的作用,其态度、立场和提出的配套办法,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股权分置改革程度。如果正在制定的国有经济布局和持股比例指导性意见能尽快出台,那么,证券市场的相关预期就可以随之明朗。
要通过出台规则,继续做好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工作。第一批试点公司中,G金牛、G三一都对股权分置改革提案进行修改。第二批试点公司中,修改提案的有吉林敖东、传化股份、中捷股份、七匹狼、苏泊尔、凯诺科技、亨通光电等。多数经修改后的提案,体现出非流通股东再作让步的特征。但哪些上市公司会修改提案,中小投资者心中无数。这就要求我们在程序上有更为细致的规定。一般说来,修改提案是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谈判的结果。流通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无疑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十分集中。多数上市公司流通股东非常分散,因而导致谈判实力降低。我们要防范非流通股东在这种情形下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要使社会公众投资者进一步树立信心。试点公司不包括以下企业:外资股上市公司,无新股首发的定向募集公司,ST公司,亏损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公司。外资股上市公司作为创利大户,在沪深市场权重是很高的。目前,外资股境外上市公司由114家H股公司(其中38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和2家 S股公司构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不仅会在110家外资股境内上市公司中产生,而且也有可能辐射到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相关上市公司。因此,外资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要有更大的智慧。此外,未进入试点的其他类型的公司,家数众多。这些公司大多业绩较差,使中小投资者长期"套牢"。这些公司少有机构投资者。它们的股权分置改革,同样要给社会公众投资者充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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