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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争议中前行 |
| [王 泓]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6-03-02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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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流通市值最高的长江电力股改方案最终高票通过,其高管表态,这是公司发展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此言不差。事实上,长电股改更是整个股权分置改革探索的新起点。前期不少人把长电当作股改的标杆,认为长电解决了,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殊不知,与长电股改相伴的冲突和矛盾,会对未来股改者提出更多挑战。
首先是对价标准。不少小股东认为应以上市以来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对净资产的贡 献比例划定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则多强调商誉、网络、人才等创业溢价,取其平衡点并无量化标准。国有股东通常把最低持股作为谈判筹码,但对立者认为,要维持持股比例完全可在股改后增持,不能作为对价底限,并反对把提升业绩的辅助手段计入对价。因而在长电股东会上,对方案大唱赞歌者有之,无情批判甚至告上法庭者亦有之。
其次是相关制度。以权证为代表的金融创新是长电保荐人力推的方案亮点,而反对者称权证只能在制度缺陷与估值混乱问题解决后推行,否则只能增加不确定性并成为规避审核进行扩容的途径;表决制度使"一基独大",基金决策的共益性和透明化受到质疑,因而有人提出应由基金持有人代表基金投票,并考虑与保荐人相对应,为流通股股东聘请专业代理人。
第三是股改过程中衍生的若干思考。很典型的是长江电力与基金产生的两次矛盾:一是有基金经理直言,对价中的远期利益非常好,但与自己无关。基金考核周期很短,若即期对价太少,净值上不去,说不定就会被末位淘汰;二是不少基金要求长电在方案中推行高管股权激励,实现利益捆绑,但公司最终没有考虑,因担心"被误会搭便车谋私利"。
股权分置改革是亘古未有的崭新课题,也无怪乎数位金融专家至今不愿对股改发表任何评论,因为"看不明白,没法说话"。但若没有争论、非议和未知,也就不成其为改革了。有人很赞赏长江电力高管的两句话,一是"股权分置改革,环境要宽松,态度要务实,探索要大胆,沟通是关键";二是"长电的方案绝不是标杆,每个公司要量身定制,一切实事求是"。
有人称,实现"共赢"的股改目标是"不可完成的任务"。我们相信,面临股改的千余家公司,在矛盾与争论中,探求共赢的追求不会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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