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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机股改对价10送2.3 |
| [记者 田立民]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03-30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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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机(600875)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支付的2.3股股份对价。
东方电气承诺其持有的东方电机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东方电气通过上交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东方电机股份总数的比例(按目前股本计算)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 四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此期间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收盘价的150%(即23.3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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