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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股改对价10送2.8
[记者 陶君]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03-30 15:38


    冠豪高新(600433)今天公告初始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即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浩正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制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 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4.5元/股。如果违反上述承诺而出售所持有的冠豪高新非流通股股份,则以出售股票价值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冠豪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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