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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东航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 "东新合作"正处于关键时刻,对此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东航以低价向外资转让股权以及近年的外资并购交易中,并购标的公司宁可向外资出售股权,也不向内资同行出售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同时他还呼吁,"要为那些国有垄断大企业申辩,他们是我们维护、提升在国际经贸利益分配格局中地位的决定性力量"。 梅新育认为,针对目前中国的现状,寻求境外资本的支持并不是国内企业求发展的唯一出路。"在国家财力充裕、且外汇资产投资公司需要大规模对外投资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由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对一些重要但负债率较高的企业和行业追补资本金,提高其经营稳健性,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在谈到被购企业钟情外资的原因时梅新育认为,"一些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为了个人利益宁可选择外资收购是一方面的原因",由于不熟悉中国市场情况的外资在收购中国企业股权之后至少在初期必须高度依赖被收购企业原有的管理层,而国内同行熟悉国内市场情况,在收购之后可以不那么依赖被收购企业原有的管理层。针对此种现象,他建议在公司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防范公司管理层的i7这种道德风险。比如说,要求公布企业并购案中对标的公司管理层的补偿方案。 "东航老股东就有权利要求重新议价。"谈到"东新合作"目前的阶段,梅新育认为东航股东仍然有机会,他表示,只要没有履行股权交割转让手续,那么卖方就有权利向买方提出重新讨论交易价格。既然东航向新航和淡马锡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近期东航H股价格低那么多,那么东航老股东就有权利要求重新议价。 "此案告诫我们对垄断行业的改革需要谨慎。"梅新育针对新航入股东航一事表态,如果盲目追求所谓"打破垄断"的目标,人为造成多家公司竞争的局面,结果很可能造成国家资源外流,我们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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