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开透明的牌照管理体系,允许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交叉申请业务牌照

  □支持各类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牌照,支持券商、外资行等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严打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积极开拓基于互联网开展的销售服务创新,探索支付业务的综合应用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徐浩18日出席“上证第四届全球基金峰会”时在讲话中表示,当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监管部门应持续推进监管转型,完善行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平台,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为行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他同时提出,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从探索灵活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市场需求进一步丰富资管产品,积极开拓基于互联网开展的销售服务创新等四方面抓住机遇,增强竞争和服务意识,提升财富管理能力。

  徐浩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资产管理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买方责任重大,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又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主观能动作用创造了条件。从行业环境讲,新基金法完善了行业顶层设计,相关法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合理。由此,当前资产管理行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背景下,他提出,监管部门应持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行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具体而言,一是持续推进监管转型,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市场效率和活力。大幅精简、整合、清理审批备案报告事项,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推进原则监管,增强规则的弹性和包容度。

  监管部门将按照功能监管的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牌照管理体系,形成多元化的竞争格局,打破机构业务相互割裂的局面,允许在有效防范利益冲突的前提下交叉申请业务牌照,同时增加牌照审核的透明度,明确申请条件、流程、期限,做到三公开。

  同时,将放宽机构设立限制,支持各类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支持证券公司、外资银行等机构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推动建立场内与场外、直销与代销、网上与网下现结合的多元化基金销售渠道,支持专业的基金理财顾问业务发展,形成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并存的多元化竞争格局和优胜劣汰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打造支撑行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和平台。尽快出台新基金法配套规章,构建与公募、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对应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基础制度,完善基金产品份额质押制度、基金核算估值及税收制度等;加快基础平台建设,构建统一后台服务体系,推进基金统一账户体系建设,建设产品适度集中登记体系,完善行业信息技术标准及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基金投资者分析等行业大数据处理。

  三是加强监管,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徐浩表示,监管部门将完善风险导向的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机构及产品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以合规与风险为导向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执法,形成不愿、不能、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打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同时,还将建立重大风险事件问责及风险处理机制,建立行业分级风险应急预案,明确重大风险处置程序,建立对跨行业、跨市场经营带来的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宏观审慎监管效率。

  徐浩说,当前,资产管理机构也应抓住机遇,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增强竞争意识与创新意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财富管理的能力。

  一是重视知本,探索激励灵活、约束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探索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实现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和谐统一,探索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基金公司;完善契约性基金治理,进一步优化发起式基金机制。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倡导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的行业文化,完善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绩效评价机制;探索第三方机构开展管理人研究评价;完善基金经理内外部评价体系,摒弃短期排名。

  三是围绕市场需求进一步丰富资管产品。优化传统产品,逐步实现去同质化,积极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多元化投资策略、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产品;在研究国际成熟产品的基础上,推出适合我国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研究公募基金支持国家创新创业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方式。

  四是积极开拓基于互联网开展的销售服务创新,利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业务,借助互联网平台覆盖面广、大数据存储等优点,扩展客户基础、提升客户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资管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搭建全产品的电商平台,提升个性化财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探索支付业务的综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