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股民踊跃咨询科龙德勤案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何军] 2006-04-11 05:46

 

  4月10日11时至12时,科龙、德勤案维权律师团成员做客中国证券网“上证第一演播室”和新浪财经   (自左起:李建伟律师、陈荣律师、主持人本报记者岳敬飞、宋一欣律师)  骆明 摄
  “上证第一演播室”首次开播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何军  

  

  昨日上午11时至12时,“科龙、德勤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的三位律师,做客中国证券网“上证第一演播室”和新浪财经,接受了众多关心此案的网友的提问。同时,近百名想征询“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律师”意见的读者,几乎打爆了《上海证券报》的读者热线。

  “科龙德勤案”律师团由全国12个省市的22个律师事务所及其30名律师共同组成,这使此案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以律师团形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诉讼案件。律师团临时召集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在做客中国证券网“上证第一演播室”和新浪财经时表示,律师团是开放式的,希望全国各地所有关注中小投资者维权的律师都来参加。

  这次视频沟通会是“上证第一演播室”首次开播。今后,“上证第一演播室”将为读者推出更多精彩的财经焦点新闻网上视频访谈节目。针对“科龙德勤案”,网友提问踊跃,现摘录其中几个问题和读者分享。

  科龙H股股东是否可在内地起诉

  有网友问,“我是香港地区的投资者,我买了科龙电器H股,如果我要起诉,能不能请大陆律师代理呢?”

  宋一欣律师回答称,“目前来说,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H股是在香港上市的,但是科龙是内地的上市公司。要保护这些股民的权益,到底是使用香港还是内地的法律?案件的管辖权到底属于内地法院还是香港法院?这些问题很有价值。我建议《上海证券报》作一个专题的报道。”

  访谈嘉宾李建伟律师表示,“ 结合本案来说,广大投资者关心的是能不能得到赔偿,我们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诉讼主体的赔偿能力是多少,这是诉讼策略的问题。现在看来,与科龙电器本身和顾雏军等高管相比较,德勤是最有赔付能力的。而且,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都是和解。和解就是赔钱,而且基本上是按照投资者的实际损失来赔。”

  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有网友问,“什么样的和解条件可以接受?”

  宋一欣律师表示,”讨论这样的问题为时尚早,现在顾雏军的股权还在,可以拿出一部分股权,另外,再由德勤拿出一部分现金来赔偿。所以,我们的基本方案是现金加股票。”

  “但目前法律规定的赔付金额,随着事件的进展可能会有相应的调整。具体的和解条件将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这需要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出来后,参考相关的法律依据。 ”宋一欣说。

  可否等待起诉时机

  有网友问,“这次起诉的前景如何?我想先等等,等有人胜诉我再起诉。”

  宋一欣回答称,“投资者的想法是很现实的,像这样的案件,很多投资者是在诉讼的时效过了之后再起诉到法院,错失了胜诉的机会。”

  “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必须在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出台后两年内提起诉讼,才有机会胜诉。过了两年,可以起诉,但是,是没有胜诉权的,也就是说,是打不赢官司的。”

  “我认为,相关机构在处理顾雏军等高管人员的股份时,不能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的债务,有一部分股权应该还给投资者。德勤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建立一个基金,求得投资者的谅解。基金的款项作为投资者民事赔偿的款项,我提议这笔款项不要纳入债权中,可以先托管,等到所有的案件判决后,再把这笔钱拿出来进行赔偿。”宋一欣说。

  起诉谁比较合适

  有网友问访谈嘉宾陈荣律师,“起诉时,将谁作为被告对我索赔是最有利的?”

  陈荣表示,“首先要看证监会是如何对德勤和科龙电器进行处罚的。被告的违规违法行为被认定后,相对来说,法律的处理会更加直接,效果会更好。从诉讼的效果看,在虚假陈述中,事实比较清楚的,可以列多个对象进行陈述。”

  他同时称,“现在,投资者对德勤的违规行为单独起诉是可以的,但是科龙也是主体,同样可以把科龙及其相关人员,包括顾雏军都作为被告囊括进去,他们在法律上承担连带的责任。至于到底谁作被告,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要看证监会的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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