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市公司 股改清欠进入攻坚阶段
[□本报记者 丁昌 徐玉海] 2006-04-13 07:01

 

  □本报记者  丁昌  徐玉海     

  

  河北证监局日前召开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河北省上市公司股改要坚持走在改革前列不动摇,清欠要在今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目前,河北股改公司已达23家,占全省应股改公司的68%%,股改公司市值比例达到81%%,股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河北证监局局长高卫兵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清醒地认识到“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走在改革前列不动摇。目前,河北省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受业绩、股权结构、股东分歧等因素影响,股改工作推进缓慢,按照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河北省的工作方案,要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辖区股权分置改革,仍是一场攻坚战。

  高卫兵指出,实践证明,绝大部分公司股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随着各项配套政策已经明确,“疑难杂症”的解决都已有先例,上市公司股改正迎来最好的时机。因此,尚未进行股改的公司要只争朝夕,尽快加强与控股股东、国资委等单位的沟通,落实河北省政府关于股改工作的规划。已完成股改的公司要提前谋划股改后的发展工作,切实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发展的倾斜政策,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对于清欠工作,高卫兵表示,河北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清欠工作初见成效,已有10.4亿元被占用资金得到解决,但解决清欠问题形势依然严峻。针对这一情况,河北证监局明确提出,要求各公司成立清欠领导小组,董事长做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可操作的清欠方案,确保今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清欠任务。各上市公司每月要向证监局上报清欠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准确、及时上报将记入公司诚信纪录;根据公司实际,积极尝试现金偿还、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创新手段,结合诉讼、实质性重组等,加快清欠进度;同时,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杜绝前清后欠现象,建立保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长效机制。

  高卫兵表示,在重点抓好股改和清欠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河北证监局将着力提升辖区上市公司质量。据了解,河北省政府将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并成立河北省上市公司规范和发展领导小组,以统一领导,落实责任,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是与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完善清理大股东占用和规范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协作机制;二是与人行、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完善统一互联的上市公司信息共享机制;三是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完善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机制,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