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 2006-04-17 06: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变更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召开日期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06年4月8日公告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2006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2006年4月2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上午9:30至2006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4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6楼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 提示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17日和2006年4月20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0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9.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A股股票将于4月17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A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A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A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A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A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 流通A 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 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1楼CWH001室

  邮政编码: 518068

  电话号码: 0755-26694620,26851254

  传真:  0755-26684117

  联系人: 步丹、柳仙芳

  3. 登记时间:2006年4月20日-4月21日8:30-17:00及2006年4月24日8:30-13: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24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22;投票简称:赤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上午9:30至2006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2. 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24日13:30之前。

  3.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 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权分置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7日

  附件1:(复印件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件2:(复印件有效)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4月24日召开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2006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06-0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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