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彭友)记者30日9时从上海第一中院现场获悉,本计划今日9时开庭审理刘根山案出现“异变”,据悉,原告与被告双方就还款事件达成一致,同意庭外和解。今天暂不开庭。审判长称,将视情况进展再决定是否开庭。
该案原告是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被告方是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奎星置业”),两起案件的诉讼标的分别为1.4亿元、1亿
元。
沪青平公司由三家股东组建,其中上海茂盛占67%股权,而刘根山又是上海茂盛的实际控制人。
重庆奎星置业注册资本为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富国。杨富国现为上海茂盛董事、常务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