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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举报信内容被公开
[] 来源:人民网 2008-08-07 10:38

  一封寄往香港廉政公署的举报信内容被公开,令刘氏企业的资金问题被各方广为关注。

  举报信称,上海茂盛将修建内地高速公路的项目贷款近30亿元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转移到境外,其中一部分资金收购了本已停牌的香港上市公司亚细安资源。

  意外的是,茂盛控股在香港上市不到4年,刘根山将其倾力收购的茂盛控股73.58%股权,于2007年年初以每股0.1067港元出售给永伦集团创办人伦志炎,而茂盛控股系内Inventive集团由刘氏继

续持有73.58%股权,经营收费公路营运等业务。

  目前,刘氏旗下涉及的7条高速公路投资总额达115.315亿元,在建的项目投资额是84.98亿元(数据不包括收购的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除此之外,刘根山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在洽谈的桂梧高速公路总投资需要96亿元。并且,在与广西签订的意向协议书中,刘氏希望其全资拥有这条高速公路。

  虽然高速公路的项目公司只要法定的资本金占到总投资额的35%,即可启动,但八条高速公路要投入的法定资本金也高达数十亿元。

  本报记者通过查询工商资料获悉,2000年上海茂盛注册资金仅为15600万元,其中13100万元为土地作价入股,只有2500万元的现金入股。随后通过数次增资,上海茂盛在2002年的注册资金为10亿元。

  巨额投入从何而来?通常办法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由项目公司股东之一或其他公司为其担保。刘根山曾对媒体表示,修高速公路的法定资金是35%,但是一般来说,只需自有资金注资20%就可以启动一个项目了。

  工商资料显示,2002年上海茂盛资产总额为1728495529元,负债766810103元。2007年上海茂盛的资产总额为15.15亿,负债亦高达16.61亿元。

  剩余65%的项目资金大部分来自银团贷款,一般用高速公路项目的20~30年的收费权作为抵押——政府给这家项目公司的承诺。除此之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并垫资施工费用,而垫资施工是施工企业中标的主要条件。

  2007年以来,刘根山开始淡出媒体的视野,但麻烦并没有了结。今年6月5日,刘根山因涉嫌抽逃注册资金,被浙江省公安厅刑拘,成为又一个倒下的“公路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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