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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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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浙江产权交易中心 2006-06-0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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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 |
| 挂牌价格: |
起拍价:292,810.02元 |
| 项目编号: |
Z060068 |
| 基本情况 |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名称 |
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的租赁、房屋维修,通讯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
| 法定代表人 |
汪济芳 |
成立日期 |
2002年07月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注册地 |
杭州市 |
| 主营业务 |
物业管理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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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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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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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 42 人;其中,在职 27 人.离退休 0 人. |
| 联系人姓名 |
张峰 |
联系电话 |
85096719 |
| 传真 |
85192540 |
邮 编 |
310004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体育场路117号 |
| e-mail |
Zhangfeng@cathaya.cn |
| 标的概述 |
此次转让标的为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的国有股权。除上述股权外,其余20%股权由高裕锦等33名自然人持有。
提请注意的是,由于"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工商局注册了"凯喜雅"及其相关图形、文字、图像,因此,未经"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改制后的物业公司不能继续使用"凯喜雅"及其相关文字、图形和图像。
同时,由于目前物业公司主要业务系"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办公、经营场地系向丝绸集团租赁,根据和丝绸集团的相关协议,物业管理和场地租赁协议有效期至改制结束止。因此,受让方应具备保证改制后新公司业务、经营和人员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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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式 |
拍卖 | |
| 公告挂牌 |
公告挂牌期:自报刊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拍卖报刊公告日为2006年6月1日
,拍卖报名结束日为2006年6月28日下午5点整止。 拍卖日期和地点:2006年6月30日下午2点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公开拍卖。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向人,则不变更挂牌内容,延长挂牌期
5 个工作日 其他:报刊公告日为2006年6月1日(即挂牌起始日)
,报名结束日为2006年6月28日下午5时整止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导致拍卖会无法举行,则该项目经省国资委的批准同意,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进行协议转让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国资委同意转让的批复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意向受让申请。 受让报名: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交易受让意向书》、保证金交纳凭证(拍卖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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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位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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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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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
80%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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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裕锦 |
自然人 |
1.56%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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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有 |
自然人 |
1.18%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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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根江 |
自然人 |
0.72%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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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乾贤 |
自然人 |
0.72%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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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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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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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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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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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656,138.44元 |
| 其中:货币资金 |
1,100,148.73元 |
| 应收帐款 |
553,761.71元 |
| 存货 |
500.00元 |
| 长期投资 |
—— |
| 固定资产 |
10,879.20元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
—— |
| 资产合计 |
1,667,017.64元 |
| 流动负债 |
1,301,005.12元 |
| 长期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1,301,005.12元 |
| 所有者权益 |
366,012.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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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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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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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2,873,614.12元 |
| 主营业务利润 |
2,676,151.39元 |
| 营业利润 |
-362,351.43元 |
| 加:投资收益 |
——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155.00元 |
| 利润总额 |
-365,506.43元 |
| 减:所得税 |
131,635.47元 |
| 净利润 |
-497,141.90元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号:浙国资法产[2006]87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和产权转让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浙江凯喜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同意公司股东按照改制方案将其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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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
| 评估事务所 |
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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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
帐面值(万元) |
资产 |
112.26 |
负债 |
127.03 |
净资产 |
-1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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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166.70 |
130.10 |
3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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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基 准 日 |
200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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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
浙国资法产[2006]33号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3、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同时具备国家物业管理二级或以上经营资质、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和2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规模等条件,且目前正在直接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同时具备物业管理上岗证书、10年以上写字楼管理经验等条件,且目前正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4、承诺改制后,安置原改制单位全部员工,并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承诺在职职工年收入不低于当年杭州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承诺按照杭州市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五金"和住房公积金;改制后聘任职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和相应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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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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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交所联系方式 |
肖婧
0571-87297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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