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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盛实业公司整体国有产权
[] 来源:浙江产权交易中心 2006-06-08 13:51
标的名称:  浙江信盛实业公司整体国有产权
挂牌价格:  起拍参考价:573.36万
项目编号:  Z060039

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流通企业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建筑及装璜材料,化工(不含危险品),橡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机电产品,高科技产品,投资,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  丁立人
成立日期
 1994年03月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
 杭州市延安路515号-521号
主营业务  进出口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类型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  14 人;其中,在职  14 人.离退休  0 人.
联系人姓名  叶根木
联系电话
 0571-85069329
传真  0571-85069034
邮  编
 310006
联系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10楼
e-mail  gxqyjt@mail.hz.zj.cn
标的概述  浙江信盛实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为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目前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等业务。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4人。
转让方式  无特殊要求

公告挂牌  公告挂牌期:自报刊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向人,则自然撤牌
其他:报刊公告日为2006年5月13日(即挂牌起始日) ,报名结束日为2006年6月9日下午5时止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如只有一家受让意向人,则经批准后可进行协议转让交易。
另:该项目已于2006年5月27日刊登拍卖公告,参拍报名及看样日期:至2006年6月9日下午5时整止。
拍卖日期和地点:2006年6月13日上午10:00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公开拍卖。
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导致拍卖会无法举行,则该项目经省国资委的批准同意,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进行协议转让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国资委同意转让的批复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意向受让申请 。
受让报名: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交易受让意向书》、保证金交纳凭证(拍卖保证金:115万元人民币),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前五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
 国有独资
 100%
 货币
 
 
 
 
 
 
 
 
 
 
 
 
 
 
 
 

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科目\年度
 2005年06月
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4211.97万元
其中:货币资金  1572.43万元
   应收帐款  1059.85万元
   存货  324.48万元
长期投资  0.00
固定资产  49.22万元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0.00
资产合计  4261.19万元
流动负债  3628.58万元
长期负债  0.00
负债合计  3628.58万元
所有者权益  632.61万元
科目\年度
 2005年06月

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  14656.36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  231.48万元
营业利润  121.59万元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72万元
利润总额  106.88万元
减:所得税  49.40万元
净利润  57.48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件号:浙能资【2006】144号

批复文件名:关于浙江信盛实业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二次公开挂牌底价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信盛公司办公会议纪要,国信企业集团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同意信盛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的决议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事务所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帐面值(万元)

资产

4261.19万元

负债

3628.58万元

净资产

632.61万元

评估结果(万元)

4265.64万元

3628.58万元

637.06万元

评 估 基 准 日

2005年06月30日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能资[2005]419号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国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为国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净资产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转让款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产权转让成交日之后至转让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30天内),受让方须负责办妥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责任转移的全部相关手续;从转让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国信企业(集团)公司不再向转让标的企业提供经济担保。
5、受让方需缴纳挂牌价格20%的保证金。
6、受让方应具有五年以上外贸经营资历。
7、对转让标的企业原5名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人员,受让方须与其重新订立不低于3至5年的劳动合同。

经纪单位联系方式  
浙交所联系方式  胡艳,李波 0571-8729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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