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0678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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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
| 标的名称 |
上海金高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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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57.6099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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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
| 企业类别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1994-09-23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纪),房地产评估,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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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纪),房地产评估,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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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蒋晓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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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 交易基准日 |
2005-06-30 |
| 以下财务数据出自 |
评估报告 |
| 总资产 |
8919.11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559.05万元
流动资产:8267.36万元 其他:92.71万元 |
| 总负债 |
7393.75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
1525.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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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
| 年 份 |
营业收入 |
主营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前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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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449万元 |
-169.4697万元 |
| 前二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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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80万元 |
-57.77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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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重大事项揭示 |
1、评估中发现标的公司存在已结算完毕房产项目预收款项,同时无法核实是否还存在帐外尚未收取的已结算完毕房产项目的款项。故经标的公司股东会约定:(1)出让方继续积极配合办理产证手续;(2)对尚未收进的房款出让方拥有30%的权益。 2、标的公司的房产建造成本没有完全按照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使部分项目的成本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的房产建造成本入帐的发生额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依据不充分,评估报告中所附审计报告对此发表了保留意见。故股东会约定:标的公司的股东蒋世君和上海兴高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由该事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与出让方无涉。 3、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有一块尚未开发的高南新村第五地块面积共计34亩(即高南镇15-3宗地块),帐面成本为1664万元。标的公司提供的房地产权证上反映该地块性质为住宅用地,但由标的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上称该地块仍保留为新建小学用地性质。评估报告中所附审计报告对此发表了保留意见。目前,评估公司根据现有房地产权证注明的用地性质及0.88的容积率进行评估,评估价值385万元,减值1279万元。据从新区土地规划部门了解得知该区域平均容积率约为1.8,不排除该地块项目容积率有增加的可能,故经股东会约定:(1)对该未开发的34亩土地,若以后规划调整带来增加收益,则出让方对增加的部分仍享有30%的权益;(2)若34亩土地在以后规划中用于公建配套项目,则出让方应返还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所获取的该部分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还存在一些可能影响企业资产价值的问题,欲更详细地了解该项目,请联系出让经纪公司。 |
| 转让基本要求 |
1、产权转让价款需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2、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承接。 3、受让方在34亩(即高南镇15-3宗地块)地块容积率正式调整前不得转让该股权,否则由此造成出让方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人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 |
如受让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在承诺上述要求的同时,需满足: 1、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违法事件; 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如受让方是自然人的,需满足: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挂牌日期 |
2006-06-13 |
| 交易所咨询电话 |
63410000-185 |
| 交易所经办部门 |
产权交易部 |
| 交易所经办人 |
王立新 |
| 受托会员 |
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受托会员电话 |
58513099 |
| 受托会员联系人 |
陆培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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