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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为人民币750,000 万元,即7,500 万张。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9.7
份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为72,750万份。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所附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认购人派发。
(3)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无限售条件A 股流通股股东享有优先配售的安排为:原无限售条件A 股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1.3元,再按1,000
元一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5)债券利率及利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利率询价区间为1.20%-1.80%,最终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的簿记结果在上述区间内询价产生。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2008年3月26日),以后每年的该日(即3月26日)为当年付息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武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武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
(6)债券期限
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5年。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2年3月25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2年3月25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8)债券回售条款
公司若改变公告的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将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回售价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9)担保事项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五个交易日。
(1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及其调整方式
本次发行所附每张权证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0元/股,本次发行所附每张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不低于公告本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20%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武钢股份A 股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13)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即每1 份认股权证代表1 股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的认购权利。
(1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武钢“十一五”规划项目:建设三硅钢工程、建设三冷轧工程、建设转炉-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线工程、建设高速重轨万能轧机生产线工程。
(15)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评级情况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评价结果为AAA 级。
(16)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拟分两次募集资金,分别为发行募集和行权募集。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75亿元,行权募集资金根据认股权证到期行权价格及到期行权份数确定。
(1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8)承销期间停复牌及上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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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发行安排 |
停牌安排 |
T-3
200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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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向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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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0:30
停牌,其后正常
交易 |
T-2
200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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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 |
正常交易 |
T-1
200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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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原无限售条件A 股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T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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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时) |
停牌 |
T+1
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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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
正常交易 |
T+2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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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购验资;确定票面利率;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配售比率和中签率 |
T+3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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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购摇号抽签;刊登定价与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或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 时) |
T+4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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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款解冻 |
未尽事宜请见3月21日公司公开批露的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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