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方案需待安信信托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请参见董事会的后续相关公告。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1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内容
2007 年 4 月 1 日 ,本公司与国之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的银晨网讯 74.0488% 的股权(包括股份产生的所有相应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配的股东红利、转增的出资)转让给国之杰。后双方又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股权转让预付款支付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项进行约定。
2 、定价依据
2007 年 4 月 1 日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所持的银晨网讯 74.0488% 的股权出售于国之杰,该次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出售价格为 223,905,602.52 元(出售价格=置入价格+因股改承诺当年公司应得盈利-当年溢价摊销)。该次董事会审议交易价格时参考了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信评报字( 2007 )第 1050 号 ”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银晨网讯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银晨网讯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01,435,023.43 元,本公司持有的 74.0488% 银晨网讯股权评估价值为 22,320.90 万元。该审议事项详见公司 2007 年 4 月 3 日 发布的编号为 “ 临 2007-015 号 ” 《关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购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在上述出售价格确定后,银晨网讯股东会于 2007 年 5 月 9 日 召开,根据银晨网讯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安信信托以其股权比例获得银晨网讯 2006 年度应收股利 15,983,918.98 元,因该利润分配为期后事项,而上述交易价格已包含安信信托对银晨网讯 2006 年度应收未收股利,故交易价格根据分配的股利除权后为 207,921,683.54 元。
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尽快消除公司未来非主营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本次股权资产出售与非公开发行相结合,并聘请评估师对银晨网讯资产价值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7 年 6 月 30 日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银晨网讯 74.0488% 的股权资产评估值为 20,598.13 万元。此外,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本公司对银晨网讯长期股权投资截止 2007 年 9 月 30 日 的账面余额为 43,773,279.07 元。
参照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出售价格以及上述评估值和审计值,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确认本次银晨网讯股权资产出售价格为 207,921,683.54 元。该股权资产出售价格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出售的银晨网讯 74.0488% 的股权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之杰置入公司的部分资产,在股改方案中,国之杰对银晨网讯股权 2006-2008 年实现预期利润作出了承诺。为保证国之杰正常完成股改承诺,保护安信信托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国之杰作出承继股改承诺的补充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公司未来控股股东中信集团就国之杰的补充承诺事项作出了相应担保:如国之杰需按《承诺函》以现金方式向安信信托作出补偿的,中信集团保证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3 、支付方式
根据 2007 年 4 月安信信托与国之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安信信托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该《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后,国之杰将向安信信托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股对价款,即人民币 223,905,602.52 元(该交易价格含安信信托对银晨网讯 2006 年度应收股利 15,983,918.98 元)。
2007 年 7 月 23 日 ,安信信托与国之杰签订《股权转让预付款支付协议》,该协议约定由国之杰先期向安信信托支付人民币 1.5 亿元作为受让银晨网讯 74.0488% 股权的预付款。后国之杰根据协议约定向安信信托支付人民币 1.5 亿元。
2007 年 12 月 25 日 ,安信信托与国之杰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根据安信信托获得对银晨网讯 2006 年应收股利进行相应除权处理,双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人民币 223,905,602.5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07,921,683.54 元。国之杰将在本次股权转让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且银晨网讯股权过户之前,将转让余款(除去人民币 1.5 亿元的预付款)人民币 57,921,683.54 元一次性支付给安信信托。
(四)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1 、中信集团、中信华东以各自所持的中信信托股权资产认购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行为,已分别获得中信集团、中信华东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国之杰以现金认购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行为,已获得国之杰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2 、除国之杰以外的银晨网讯股东均已明确表示放弃对安信信托转让的 74.0488% 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 、安信信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分别于 2007 年 1 月 14 日 、 2007 年 4 月 1 日 、 2007 年 6 月 21 日 、 2007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作出了相关决议,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文件。
4 、 中信集团和中信华东以中信信托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已经财政部财金函 [2007]141 号文批复同意。 中信信托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财政部备案。
5 、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向国之杰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售资产均已构成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国之杰必须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时因中信集团、中信华东本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将使中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负有要约收购义务,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
7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银监会的监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