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对合规、合规管理和合规风险进行了定义,其中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从组织、制度和文化等多层面推进合规管理。
具体来看,"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以及各个环节的合规管理制度。
"意见稿"还要求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或指定有关部门从事合规管理工作。
"意见稿"要求合规总监每季度和每年度都要提交季度、年度合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意见稿"指出,证监会将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作为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应该说,"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层面强化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完善了证券公司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和内部自控的多层次监管体系。
1.3黄湘平表示将适时起草融资融券自律规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近日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将配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起草和制定融资融券风险揭示、金融产品销售适用性、证券资产管理等新的行业自律规则,这将有利于券商多方位监管体系的建设。目前,对券商的监管还主要依靠监管层的监管,而行业协会的自律、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券商自身的合规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发展。而从业务层面来说,融资融券自律规则的制定也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在制度层面上又推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