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皖通高速(600012)申请,安徽省财政厅已同意对公司2006年度按照33%税率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约1.5亿元,按照省财政分成部分40%的比例予以返还,目前已收到返还税款约3670万元。上述返还税款于收到时,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今年2月底,皖通高速曾表示,收到税务部门通知,公司2006年度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应调整为33%。因此,公司需在2007年度汇算清缴前补缴2006年度所得税约1.5亿元,并造成公司200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