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布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中金所根据《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经广泛征求业内专家和社会意见,并根据仿真交易的情况不断调整、完善。于2007年6月27日发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形成了以章程、交易规则为核心,实施细则为具体制度落脚点、相关业务指引为具体实施指针的多层次规则体系。
中金所在制定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过程中遵循下列原则,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
一是坚持"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选择代表性和抗操纵性强的沪深300指数作为合约标的,稳健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
二是借鉴商品期货市场经验,采纳了价格限制、强行平仓、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强制减仓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同时充分借鉴海外期货市场的经验,设计了熔断、会员分级结算、结算会员联保等重大制度创新。
三是坚持"服务现货市场,为现货市场提供避险工具"的理念,中金所在业务规则中通过"早开盘、晚收盘"的制度设计以及套期保值等制度安排,有利于对减缓现货市场波动,促进现货市场的平稳发展。
四是致力于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是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关键。中金所通过《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明确了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同时规定了调查、裁决以及纠纷处理程序,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五是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三公"原则,中金所业务规则设计中秉承"三公"原则,通过明确业务标准、规范业务行为,追究违规责任,着力于为金融期货市场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三)完成各项市场协议起草工作。
中金所作为国内首家公司制的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体系中创新性的引入了市场协议,经充分征求会员意见,现已完成《交易会员协议》、《结算会员协议》、《席位使用协议》、《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协议》、《期货信息经营许可协议》等五份市场协议文本的起草工作。通过市场协议明晰了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交易所与会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金融期货市场的建设发展任重而道远,中金所在股指期货筹备和今后的运作过程中,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
积极贯彻《条例》各项要求,依法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充分防范市场风险,坚持合规运作,实践《条例》所描绘的宏伟蓝图。(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