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一直是资本市场上最神秘的“潜水者”之一。这些资本生物链上层的掠食者,行事隐秘,寻常投资者难窥真容。现在借助信托这一资本集合模式,PE向普通投资者敞开了怀抱。
这可谓是一场激进的实验。即使在探索多年的海外成熟市场,PE也保持着“富人俱乐部”的特点,而中国资本市场上出现的信托PE却将PE推向大众。问题是,这场阳光化实验能成功吗?
信托快车
“PE信托让更多投资者可以分享私募股权投资成果,是值得探索 的金融创新。”美国GCK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事务代表陆玮对方兴未艾的信托PE评论说。
但信托PE发展速度远非方兴未艾可以形容。9月初,深国投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推出“深国投·创新资本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国投人士称“效果非常好,已经超额认购,再要认购只能等待下期了。”
这是目前市场上最新推出的一个信托PE产品,也是深国投自7月以来推出的第二个信托PE产品。7月深国投和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了深国投·铸金资本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得了三倍超额认购。
在深国投之前,湖南信托、中信信托已经在4月分别发行了首期信托PE产品,分别募资7千万和4亿元。另外还有10家左右的信托公司正积极发行相似产品或筹备信托PE产品。而湖南信托还在不断推出产品,截至8月已经发行了3期。
国内PE借助信托计划一下子驶入了快车道,短短几个月募集的资金额甚至超过了不少本土PE经理们10年打拼积累的成果。据了解,不少以自筹资金从事PE业务的经理们,在经过10年积累之后,目前掌管资金也不过1亿多,而一个信托PE计划募集的资金就达到1亿甚至几亿。
无缝对接
信托公司联合创投机构推出PE产品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原因在于在融资和管理分工上信托公司和创投机构实现了无缝对接。长期以来,困扰国内PE机构发展的一个原因就是合法资金渠道无法解决,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恰好解决了这一困难。同时,缺乏投资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也通过与创投机构合作获得了投资平台。
与深国投合作的深港产学研董事总经理罗飞认为,以前国内PE主要是管理自有资金,而现在随着团队和投资者的成熟,PE发展需要在两个平台上展开,那就是资本平台、管理平台。信托公司和创投机构借助信托计划在PE业务上能够将这两个平台实现完美结合。
因为信托公司拥有优质客户,去年中小板重新启动后又在二级市场上形成了相当影响力,令信托公司有进一步打入一级市场的愿望;而创投机构拥有投资管理经验。双方合作后,以信托计划的方式来推出融资品牌,以创投管理公司的方式推出管理品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自都能发挥长处。
在罗飞看来,信托和PE结合实现阳光化,对本土PE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他认为,本土PE和国际同行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要缩小差距,国内PE更应该自动开放,引入公开形式促进有序发展。“和信托公司进行合作就是这种尝试的一种方式。”罗飞说。
操作难题
GCK的陆玮也认为,信托PE是一种金融创新产品。但他同时指出,作为一个新产品,信托PE在许多方面还有麻烦困扰,操作环节上的不规范之处还需要改进。
一个问题是,信托PE的监管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规。这导致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信托PE产品面临政策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信托产品发行有200份限制。但实际操作中,有些产品开始变通,虽然遵循了200份规定,但每一份又进行集合募集。
陆玮表示,信托和客户保持点对点的关系,这样有利于风险管理。但变通之后的产品形成了一对多,甚至是点对面的局面,风险管理能力将大大降低。
与此相关,投资者、信托公司、PE机构之间的责权关系也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警告说,如果不能从法律角度明确这个问题就很快发展信托PE,一旦出现风险将产生很多纠纷。
由于在国内投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类似绕开政策障碍而采取的变通措施,陆玮谨慎地提示说,这些变通措施给投资带来了其他不确定性风险。信托PE要想健康发展,必须在监管政策、自身管理方式上寻求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