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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业推出两项服务新规
[韦东] 来源:解放日报 2007-10-31 14:27

  孙国栋表示:签约仪式绝不是走过场,应把履行基础服务标准视为开展业务的起点  

  11月1日起,《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上海市寿险同业窗口服务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继去年10月《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推出以来,沪上保险业再度重拳出击服务领域内。

  近年来,上海各产险公司都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车险理赔服务举措和承诺,但由于各家公司经营业务时间长短不一,以致各家公司在管理 水平、服务水平及服务承诺方面存在差异。在此情况下,统一的行业服务承诺或标准的制定就显得特别迫切。《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主要针对客户对车险理赔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如报案后查勘员与客户联系的时限、约定查勘现场的到达时间、赔款时限和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此外,对于公司设立服务热线、制定投诉办法及结果公布等方面也做了规定。

  随着近年来市民保险意识的提升,对寿险业在投保、理赔服务质量的提高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此前,“中国质量万里行”对寿险行业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寿险服务水平仅过及格线,远远达不到服务性窗口的标准。《上海市寿险同业窗口服务标准》以“是否设立集中的对外服务场所”为标志,对所有寿险公司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类别,就服务提示、场所环境、热线咨询、投诉接待乃至工作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等均做了规定,尤其强调寿险客户服务部门要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模式,并保证其有力实施,在具体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不推脱、不扯皮,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

  10月26日,上海保监局、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及沪上23家产险公司、25家寿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两项服务新规的签约仪式。上海保监局局长孙国栋表示,作为规范行业服务的标准性文件,《承诺》与《标准》的出台,是沪上保险业诚信建设、优化服务质量的重大举措;签约仪式绝不是走过场,保险公司必须充分意识到应把履行基础服务标准视为开展业务的起点,并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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