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股东背景论、舆论胁迫、苏宁暗战……阿里巴巴近三周就这些 “关键词”接连发动公关战,强势对抗媒体与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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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已然证伪,9月9日指日可待?面对阿里巴巴IPO时间表的一再延后,市场看到的是缄默期并不缄默,甚至过于喧嚣。
股东背景论、舆论胁迫、苏宁暗战……阿里巴巴近三周就这些 “关键词”接连发动公关战,强势对抗媒体与舆论。
“无论事实如何,从上市程序的角度,阿里巴巴在缄默期如此强硬地对待媒体舆论在以往并不多见。”不少国际金融观察家如此认为,“这与阿里巴巴一贯精于公关策略的市场形象并不相符。”
市场在问,舆论究竟把阿里巴巴怎么了?
股东背景“炒冷饭”
中信产业基金躺着中枪
日前,海外知名媒体刊发《阿里巴巴上市背后的‘红二代’赢家》等报道,质疑点指向阿里巴巴的三个投资机构股东博裕资本、中信资本和国开金融。
对此,阿里巴巴无论在公开声明、甚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强调:这些信息在2012年9月融资时都已公布过,而且三家机构的投资价格与其他投资人相同。
查阅资料,2012年8月,中投公司、中信资本、国开金融、博裕资本等机构投资阿里巴巴。其中阿里巴巴以15.5美元/股的价格,向中投、中信资本、国开金融、博裕资本等发行了16774万股普通股,融资26亿美元。同时,阿里巴巴融资16.88亿美元,发行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按转换价格18.5美元/股计算,共计可转换 9124万股普通股。优先股认购者中包括了对冲基金、主权财富基金、共同基金等在内的12家国际机构。
更显粗糙的是,报道还将中信资本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混同共论,并分析中信集团的背景、猜测与阿里巴巴上市的关联。
“最近老有人问我们入股阿里巴巴的事,我们解释都解释不过来!”有中信产业投资基金人士对记者吐槽。
目前,中信集团旗下主要有三个PE平台,中信资本、中信产业基金及金石投资,而投资阿里巴巴的只有中信资本这一个平台。
据查,中信资本成立于2002年,主业涉及直接投资、房地产基金、结构融资、资产管理及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超过45亿美元,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是张懿宸,股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和卡塔尔控股公司。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是中信集团和中信证券从事投资业务子公司,旗下目前管理着四支基金,即规模为93.63亿元人民币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一期(绵阳基金)、规模为9.9亿美元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美元),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三期(人民币),以及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的中信夹层基金一期。
金石投资则是中信证券的直投子公司,是中信证券获准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后,于2007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72亿元。
“虽然都挂着中信的牌子,但PE业内都清楚,在实际运作过程当中,中信产业投资基金与中信资本、金石投资并无关联。”南方一家知名PE董事长对记者表示。
微博反抗“新闻胁迫”
阿里巴巴最近的“喧嚣”不止这一例。
7月18日,阿里巴巴新浪官方微博以“缄默期的声音”为题,对外发表声明。该声明指出,阿里集团“正遭遇有组织的敲诈,有机构要求本公司出资30万美元买断本司的所谓负面研究报告,该报告以国内某周刊以及某些自媒体人士针对阿里巴巴集团的相关报道为主”,并称已向杭州警方报案,警方已接受该报案。
此后的8月7日15时14分,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在微博上公开表示已就《IT时代周刊》之新闻胁迫行为进行举报,并呼吁“有和阿里巴巴类似遭遇的业界同仁一并面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7日17时,颜乔再发微博提到《IT时代周刊》,与此同时还提及苏宁云商公关总监葛爽。
9日,葛爽发布了署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宗炜的律师函,向颜乔提出“在本函发出后的48小时内立即删除上述微博及相关评论;公开赔礼道歉及澄清声明”等要求。
至此,自7月18日称已向杭州警方报案起,阿里巴巴在上市缄默期连续发动的公关大战已将自己、其公关总监、《IT时代周刊》、苏宁云商品牌总监葛爽等至少四方卷入其内。且四方都表示要不惜对簿公堂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与清誉。
处于IPO关键期的阿里巴巴,面对报道,既已诉诸司法,又为何通过公开渠道主动宣战、扩大打击面?是被动还击还是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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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最新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董事会、雅虎、软银、小微金服等各方,已就阿里巴巴集团和小微金服集团的股权和资产购买达成协议。新协议一方面扩大了阿里巴巴集团及各股东方能够获得的利润分享范围,进一步均衡了各方利益;另一方面厘清了阿里巴巴与小微金服的业务界限。据接近阿里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阿里巴巴近期将集中路演,上市只差“临门一脚”。
“食利”扩容至小微金服 阿里上市再增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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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自5月首次提交招股书以来,关于小微金服(即正在筹建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利益归属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据昨日更新的招股书,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包括支付宝在内的整个小微金服37.5%的税前利润,而不仅仅是此前规定的支付宝49.9%的税前利润;一旦小微金服上市,阿里巴巴集团有权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继续获得每年的利润分享,也可以选择获得相当于小微金服IPO总市值37.5%的一次性现金回报。同时,新协议还取消了一次性现金回报60亿美元的上限,并规定小微金服IPO的条件是市值达到250亿美元。这样的话,小微金服付给阿里集团的一次性现金回报至少在93.75亿美元,这比2011年框架协议的20亿美元下限高出近4倍,阿里巴巴集团及其背后的股东软银、雅虎潜在的财务收益将显著提高。
此外,基于新协议,阿里巴巴集团同意向小微金服出售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对价为现金32.19亿元人民币加年费。这笔32.19亿的现金对价较阿里巴巴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经营实体的合计账面价值有一定的溢价。而年费收取期限为七年,其中2015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收取的年费金额相当于中小企业贷款每日平均贷款余额的2.5%;2018年至2021年的金额与2017年相同。
而根据“不竞争承诺”,未来阿里巴巴集团不得开展小微金服从事的金融服务(包括提供和分销信贷和保险,提供投资管理和银行服务,支付处理服务,租赁、融资租赁和相关服务,外汇产品有关的交易、做市、经纪服务,证券、商品期货、基金、衍生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分销,以及提供信用评级、信用报告),小微金服则不得从事阿里巴巴集团所从事的业务。
同时,新协议还为阿里巴巴集团入股小微金服保留了可能性。协议提出,在小微金服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小微金服将增发33%的新股,以交换阿里巴巴集团“利润分享”和现金补偿的权益。不过,招股书也提示这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可能性并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1年阿里巴巴、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分拆事宜签署的协议,支付宝每年需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49.9%的税前净利润。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估算,支付宝2014年税前利润超过35亿元人民币。
按照原计划,小微金服40%的股份将由员工持有,其余60%将引进战略投资者。更新的招股书特别强调,马云个人在小微金服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会高于其在阿里巴巴集团所持有的比例。这意味着,即使未来小微金服独立上市,马云个人也不会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