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美丽中国下的“新蓝海”

2013-11-07 13:39:58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一直以来,垃圾都被认为是制约社会发展的负担,人们也一直不停的探索垃圾处理的最佳方式和方法。随着技术的进步,将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用于发电的处理方式逐渐得到广泛运用。目前,环境问题受到社会更多的重视,环保、节能建设“美丽中国”的绿色经济已被看作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主题之一,由此,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也开始成为各路资本竞相追逐的“蓝海”。
  “垃圾围城”伤民伤城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繁华背后大量的生活垃圾形成了一道难以抹去的阴影。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仅为0.24亿吨,而2011年已增至1.64亿吨,32年时间增长了近7倍,城市垃圾体量正以超过6%的年均增长率不断攀高。
  “垃圾围城”的现象愈发严重,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城镇已被垃圾包围。主要城市的垃圾产量更是惊心触目。有资料显示,当前,北京市日产垃圾1.84万吨;上海市每天生活垃圾清运量高达2万吨;广州市日产生活垃圾也多达1.8万吨。
  激增的垃圾逐渐无处安放。据调查,我国大中城市年产上亿吨的垃圾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只是在城郊简单堆放、填埋,侵占了大量土地,近200座城市发展到无适合场所堆放垃圾,致使不少地区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超过65亿吨,侵占约35亿平方米土地,资源耗费巨大。
  垃圾长期堆积会滋生细菌、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及大气环境。而且,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入土掩埋的垃圾则会影响植物根系的生长,改变土壤结构,还有可能污染地下水。
  垃圾围城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已经成为城镇化发展的一大诟病。如何破解城市垃圾处理的难题,是当前中国政府亟须应对的重要任务之一。
  垃圾焚烧发电可“解围”
  以往,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堆肥为主。但是,这两种处理方式占地多,且二次污染严重,特别是对成分复杂的现代垃圾,几乎没有任何降低污染、减少负面影响的作用。
  于是,垃圾焚烧发电应运而生。垃圾发电可以变废为宝,通过配备热能回收与利用装置的大型垃圾处理系统,利用经过分类后的可回收垃圾在燃烧中产生的热量进行发电,创造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垃圾发电不但充分利用了垃圾的热值,又能对燃烧产生的有害成份通过烟气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且占地少,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
  经过多年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可靠,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运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手段。世界先进的机械炉排炉技术能够有效去除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NOX),控制二噁英合成,并能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制成路基材料、人行道砖等建筑用材。目前,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比例己普遍超过80%,垃圾发电在这些国家已是成熟的产业并进入了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期。在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过程中,一些西方国家无不在价格激励、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展现政府的推手作用。
  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初,全球已有3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建有2000多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分布在欧洲、日本、美国等。其中,丹麦4.8%的电力和13.5%的热能都来自垃圾焚烧,国家将向焚烧设施经营者提供1欧分/MW时的补贴。德国每年垃圾焚烧共产生60亿度的电力和170亿度的热能,每年可以减少400多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日本垃圾处理以清洁高效而著称,其中可燃垃圾大多通过焚烧来处理,焚烧率达到78%以上,目前约有垃圾焚烧厂1717个,一年的总发电量为71.9亿度,相当于199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显然,垃圾焚烧发电对解决“垃圾围城”和有效地减少垃圾填埋或其他简易处理对土地的长期污染和浪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政策助力垃圾焚烧发电
  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处理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近几年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显著。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占85%,而焚烧处理不足10%;2011年,填埋处理占比降至77%,焚烧处理占比则增至20%,焚烧处理能力是2005年的近3倍,达到9.4万吨/日。
  随着我国政府对环境治理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日益重视,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而垃圾焚烧发电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效果显著,适合我国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和形势。随着垃圾回收、处理、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技术不断发展,垃圾发电方式很有可能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技术之一,从长远效益和综合指标看,将优于传统的电力生产。我国自1985年在深圳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以来,全国大中城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向雨后春等般的出现并投入运行,在江苏,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10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就有十多家。
  据统计,我国目前建成、在建和正在审批的垃圾发电厂已有140多座。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迎来了大规模投资建设的时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进入市场化的全面发展阶段。良好的投资环境、稳定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行业发展机遇,国内上市公司、外资、民营资本等多方投资主体积极活跃于这个产业。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国家一直持鼓励发展的态度,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及装备领域正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早在200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在2009年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则规定,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国家政策对于环保治理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各地政府发展垃圾发电的信心。进入“十二五”时期,国家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码。
  2011年3月出台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表示,“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并提出要“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
  随后,在“十二五”规划的配套政策中,垃圾焚烧处理及其焚烧发电相关产业被纳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范畴。2011年6月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指出“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大型炉排生产技术和焚烧工艺控制技术,研发垃圾综合处理及有机物厌氧产沼关键技术与设备,系统研究固体废物焚烧产生的飞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类废物非焚烧处理处置新技术”。2011年8月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提到,“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11年12月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垃圾厌氧制气、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垃圾渗滤液和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建设”。
  去年,国家又相继出台两项政策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千瓦时,对于高出当地火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2012年4月19日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规划的出台明晰了行业的发展目标,反应出国家正在积极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可见,在政府和全社会把环境保护提上重要战略位置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并成为人们创造健康、绿色、和谐的生活环境,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