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关“吸纳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定点范围”的要求再获重审。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医疗保险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都会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不得区别对待,保证群众在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费用能够及时报销。

  虽是政策要求的重申,但一组统计数字还是道明了当前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所处的尴尬地位:2013年,全国民营医院达到1.13万家,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已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3.24%,而诊疗人次数却仅占总诊疗人次数的2.7%,入院人数占比为2.5%,在每年超过1万亿元的医疗市场中,民营医院占比不足3%。

  不能否认,对于民众就医行为而言,尤其是对享受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等各类保险的人群而言,就医首选地一定是公立定点医院,但是,对于“是否定点医院”在决定民众选择就诊医院的成分占比究竟为多少,却难有确切的统计数字,毕竟,这取决于就诊者的主观选择。

  但一个基本共识是,对于民众而言,真正左右其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作出选择的因素是,医疗机构的公、民属性,其背后承载的,其实是医疗资源分配的多寡。这些医疗资源,正是患者急需和必须的。

  换言之,如果公立医院背后承载的诸如财政经费投入、医疗人才等优势要素不复存在,届时,价格在左右民众选择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的天秤上所拥有的砝码,恐怕将更有分量。

  当务之急是,如何采取更为有效的政策让占比全国医疗机构总数达四成多的民营医疗机构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实现吸引更多民众就医的初衷。显然,吸纳更多符合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定点范围虽是可为之策,但要真正实现这一初衷仍显不够。

  实际上,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医疗人才的竞争。但在现有医疗体制下,包括医师编制、人才晋升、科研立项等政策均侧重于公立医院,这也无形中限制了医生自主选择执业的权利和范围。不难发现,要想打破这一格局,必须真正放开束缚医生的无形政策壁垒,让医师多点执业能够从呼吁变成现实,方可平衡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间的人才资源。

  此外,政策壁垒还涉及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二者适用的不同土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因此,想要切实让占比巨大、作用却小的民营医疗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唯有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包括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的落实,彻底将民营医疗机构摆在与公立医疗机构公平的起跑线上,促进二者分别发挥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才能彻底改变当前“民营医院门可罗雀、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