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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被证监会认为是新型案件的光大事件,其事发之时引发的市场震动,与事后的蝴蝶效应足以被资本市场载入史册。

  相关报道证监会:完成对光大调查取证 基金不违规
  8月23日,距光大证券(601788.SH)异常交易发生虽已过去整整一周,但这只异常交易蝴蝶翅膀引发的多方影响仍在持续。
  当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公布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最新进展,指出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
  “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其指出。
  特殊的新型案件
  被证监会认为是新型案件的光大事件,其事发之时引发的市场震动,与事后的蝴蝶效应足以被资本市场载入史册。
  首先是对这起异常交易的监管处理方面,从8月19日被正式立案调查,到8月22日传出证监会调查组基本完成工作离开光大证券,再到8月23日官方证实调查取证基本完成,整个进展超过了普通案件的调查速度。
  “从监管层的调查进展看,光大事件的基本事实或比较简单,所以速度也较快。”一位北京大型券商的量化业务人士对记者指出。
  此外,监管层从回应到采取措施的速度也与常规事件不同。首先是证监会的回应方面,8月23日已是第四度回应,而公布的内容除调查进展外,也涉及光大事件引发的对于交易行为是否成立、临时监管举措、对券商内控监管影响,以及对于国债期货推出和股指期货运行的市场疑问。
  在8月16日、18日与21日的回应中,监管层也从事件当日的初步进展、到较为详细的进展与监管措施,再延伸到对于券商信息系统的监管行动等多方面问题。
  根据最新公布的调查进展与证监会稽查流程,这起事件已经完成事实调查部分,转入稽查局分析汇总案情与处罚委审理过程,这次也罕见的引入专家论证咨询过程,足以印证事件的特殊程度。
  这或是被市场高度关注、密集讨论的突发事件应有的“冷静”过程。
  一位曾被交易所咨询处理方式的学者告诉本报记者,在根据现有公布事实对交易所提供意见时,他提出应将案件定性为错单事件,而相关的事后处理或应按照错单行为界定。证监会要尊重法治精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光大证券作出适当处理。
  光大蝴蝶效应
  虽然光大事件的专家论证咨询与处理仍在继续,但其引发的各环节连锁反思已铺开。
  从监管层的四度回应来看,目前,监管层已经启动对于券商程序化交易题系统的紧急盘查,并承诺将对光大事件暴露出的券商风控漏洞进行有针对性措施。
  针对后者,8月23日回应本报记者提问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下一步,该会将针对光大证券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证券公司内控的监管。
  其介绍了证监会对于券商内控的基本监管模式,包括进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研究修订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在调查违法违规风险问题时联动检查以及推动培训交流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光大事件的风控漏洞在大多数同类操作中本不该发生,上述大型券商券商人士指出,光大证券出现问题的交易行为,是没有在订单执行系统上再安排独立的额度风控,这种情况在大多数类似业务中都不常见。
  未来如何从制度安排上降低这种漏洞出现的几率,及时掌握各种程序化交易系统的信息安全情况,则是抛给监管层的新课题。
  除机构行为监管层面,光大蝴蝶煽动的翅膀还波及股指期货的运行情况、国债期货能否顺利推出等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进度。
  曾有“3·27”惨痛回忆的国债期货的推出进度,更受到市场关注。对此,证监会明确表态,推出国债期货是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国债期货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这或为眼下正在深耕国债期货回归的各类机构传递一个信号。
  但市场的担忧并不仅在预期在9月底面市的国债期货上,还包括监管层对于创新活动是否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以及熔断机制、取消错误交易机制、结算支付体系和交易所一线监管等深层次的制度建设方向。
  8月23日,各种类似的问题一起抛向证监会,但新闻发言人指出,由于光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定性还未完成,相关问题都有待事件处理结果公布后予以回应。但其指出,证监会会密切关注市场各方的关注热点。
  光大蝴蝶震动的市场反思,或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整个市场机制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