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
2014-02-28 14:12:10
上海自贸区反洗钱细则发布 重点强化客户实际控制人尽职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颜剑)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维护自贸试验区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建立与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政策的又一实施细则。

  《通知》指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对自贸试验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有利于为自贸试验区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市场环境;反洗钱管控措施有利于合理评估和有效控制自贸试验区业务可能隐含的洗钱风险;反洗钱监管的风险导向性和间接性有利于在保证自贸试验区经济活力的总体目标下提升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按照《通知》,自贸试验区反洗钱措施主要包括:严格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与自贸试验区业务有关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为自贸试验区资金监测和分析提供系统支持;采取与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强化客户实际控制人或交易实际受益人的尽职调查;加强对自由贸易账户及主体的监测和分析,做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的背景审查;强化创新业务的反洗钱审查要求,在配备与风险相当的控制措施后开展创新业务;加强自贸试验区跨境业务全流程的反洗钱风险管理,做好反洗钱审查、资金监测和名单监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反洗钱义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各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措施,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反洗钱工作经验。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将全面贯彻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原则,切实加强对自贸试验区业务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营造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反洗钱制度和政策环境。央行上海总部将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合作机制,加强资金信息与海关、税务、工商等的信息共享,提升对区内贸易及资金流动的后台监控能力。同时,积极会同税务、公安部门加强对自贸试验区犯罪类型的研究,着力加大对走私、税收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通知》发布的同时,央行上海总部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还建立了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机制。该机制旨在协调双方按照高效务实、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加强自贸试验区反洗钱交流与合作,确保各项金融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在自贸试验区的平稳运行。央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与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