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大股东减持不得违反短线交易禁止性规定

2016-01-22 16:54:4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上证报记者 史丽摄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就近期慧球科技、金洲管道大股东增持资管计划平仓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回应表示,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若干规定》,大股东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份在减持时不适用限制性规定。在股市波动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资管计划、基金定向等购入的股份,不受三个月之内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但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不得违反《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张晓军22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3宗内幕交易案。

  证监会:新三板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唯一合法平台

  张晓军22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强调,新三板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唯一合法平台,这里面的公开转让包含发布挂牌股票买卖的意向信息,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平台。

  证券业协会将制定保荐机构先行赔付相关规则

  针对媒体对新股发行中严重违法保荐机构先行赔偿机制的安排,张晓军表示,先行赔付是便利投资者获得经济赔偿的替代性安排,后续将基于先行赔付的自律措施定位,由证券业协会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则。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年报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张晓军22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将发布公司债券年报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此次发布的年报准则力求突出债券特性,实现募集说明书披露与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衔接,共四章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