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乌龙指” 股转系统对协议转让设涨跌幅限制

2017-03-25 14:29:14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吴柳雯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柳雯)宁波水表的乌龙指行为将成为历史。3月25日,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通知称,自3月27日起,股转系统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200%或低于前收盘价50%的申报无效;无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股转系统称,此举是为了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据记者了解,近日新三板协议转让方式下多起价格异常现象已引起监管层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