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7日表示,合资格的港人内地怀孕配偶(“单非”孕妇)可继续通过现行特别安排,在向私家医院提交所需正本证明后,预约2014年或之后的分娩服务。

  所需提交的正本证明包括:(一)香港结婚证明书,或经内地公证处公证的结婚证明书;(二)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港人丈夫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三)夫妇二人分别就婚姻及亲子关系所作的宣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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