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备战战略转型重修章程和交易规则

2016-12-19 07:3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宋薇萍

  12月1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召开第六次会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下称《章程》)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的修订草案,审议通过的修订草案将在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据了解,《章程》是大商所据以设立、运营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文件,确立了会员制交易所的组织架构,明确了交易所的业务范围以及实行自律管理的基本职责;《交易规则》是大商所各项业务实施细则、办法的统领性法律文件,确立了交易所基本业务制度。多年来,《章程》和《交易规则》在交易所市场建立、发展、规范和监管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和指引作用。

  本次《章程》和《交易规则》的修订内容均主要包括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及强化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三个方面,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表述。

  其中,围绕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章程》修订草案的变动体现在为交易所上市期权、推进国际化等业务发展提供规则依据。例如,在期权方面,明确了期货交易包括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交易;在国际化业务方面,明确了理事会决定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的接纳和退出;增加交易所根据章程和业务规则对境外经纪机构、境外交易者等境外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与此同时,《交易规则》也主要体现在增加期权、国际化业务的相关规定。例如,在期权方面,引入了期权合约的定义,对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进行界定,明确期货交易包括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交易;在国际化业务方面,明确境外交易者参与本所期货交易的具体路径,增加交易所对境外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检查和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等的规定。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在大会上表示,大商所将加快战略转型布局,努力建成一个“衍生工具齐备、产品种类丰富、功能发挥充分、运行安全高效”的“多元开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争取早日成为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

  李正强表示,未来大商所将在确保豆粕期权平稳上市基础上,尽早推出玉米、棕榈油、铁矿石等其他期权产品;以铁矿石期货为试点、直接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交易,并在认真总结经验后,陆续推进进口大豆、豆粕、棕榈油等品种对外开放。同时,大商所将以仓单串换、互换、现货价格采集和清算服务等四项业务为核心,稳步推进场外市场建设。

  他表示,目前,豆粕期权上市的发令枪已经打响,铁矿石期货国际化试点方案已基本成熟,场外市场的基础技术平台也已基本搭建完毕,大商所的战略转型即将取得实质性突破。

  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也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结合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早日稳步推出豆粕期权,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豆粕期权平稳开局,同时,积极推进生猪、尿素、航运、全脂乳粉等期货品种立项,不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