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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最大非流通股股东云南锡业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委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相关事项征求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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