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三成”。为鼓励和引导分红,《征求意见稿》还允许上市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为降低分红成本,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时,为提高现金分红透明度,新规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国泰君安】新规有利于资本市场现金回流的中长期利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振低迷的股市。强制多分红后,真金白银可以重新返回投资者手中,进入股市再流通,从而有利于股市中长期的稳定。
【中信证券】这项政策从长期来看有益于增强A股市场的投资价值,但从短期来看,仍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从A股市场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来看,整体分红比例并不低于上述新规。从上市公司分红比例分布来看,最近三年累计分红在30%以上的公司有454家,有539家公司最近三年没有分红,有165家公司的分红比例在20%-30%
之间。分红新规若执行,将主要影响这165家公司的再融资权力。从2008年再融资需求来看,若该政策严格实施,将对99家计划再融资的公司产生限制,涉及资金需求约为2221亿元,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今年再融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