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招行董事会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的议案: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