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上海证券报记者 彭友)南方航空称,公司与东方航空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是双方为加强业务合作,提升运营效率而进行的日常经营行为,本次协议未涉及任何股权方面的合作。
2008年1月22日,南方航空在上海与东方航空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协议中提出双方在多个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南航方面人士曾表示,由于双方在航线网络上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因此该合作将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和业务支撑,如果发展需要,不排除将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