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财品牌:参评理财品牌需为各金融机构在2013年前推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具有统一形象标识、服务标准、管理系统,同时有相关理财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理财品牌,各金融机构限推荐一个理财品牌参评。
理财产品:各金融机构参评的理财产品需为自身设计并公开发售的产品,同时产品的到期日必须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到期日为准)
对公业务服务或产品:各金融机构参评的相关服务或产品,需为该机构自行设计并提供给相关企业的,且时间必须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间(产品必须以到期日为准)

各金融机构参评的品牌或产品,须由所在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推荐的形式参与;
报名参加评选的产品,须填写“参评报名表”, 且在报名表后须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