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奇虎诉腾讯垄断上诉案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审。腾讯与奇虎两家企业法律纠纷背后的深意,既在于有望为互联网市场竞争行为划定合法边界,也在于其呈现方式本身--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对庭审情况进行“全媒体”报道。这如同为公众打开了一扇窗,让大家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进一步感受司法公正。
  从薄熙来案庭审微博直播的试水到曾成杰案裁判文书上网的探索,再到此次奇虎诉腾讯垄断上诉案“全媒体”报道出炉,公众不必亲临法庭就可实时知情,这标志着我国司法公开在改革前行。
  近年来,审判机关为实现司法公开,建立完善了旁听、新闻发布等一系列制度,但在新的互联网时代,案件审理仍显现出一定的神秘性、滞后性、选择性,难以适应广大公民对热点案件知情、监督的需求。因此,更大限度的司法公开是对社会公众热切期待的积极回应。
  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途径,更是全民普法的生动课堂。作为审判活动的核心环节,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能够“倒逼”法官提升庭审能力,更加严格依法办案。然而,人们的期待与诉求显然不止于此,还希望以此为契机,“倒逼”司法活动更多环节的公开。
  对于刑事案件的庭审来讲,这种“倒逼”也是对侦查机关、公诉人等提升侦查能力、公诉能力的“倒逼”。证据是否扎实、是否合法取得、是否经得住公众推敲与评判,都是对司法活动的更高要求。
  公正司法活动应当经得起“围观”。司法善用新媒体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已经逐步显现,对于促进司法人员自律、提高办案能力水平、提升司法形象和公信力的意义不言而喻。下一步,司法机关应当拿出更多勇气和智慧,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司法公开机制和民意沟通机制。这既是法治中国背景下的时代考题,也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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