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发布了《2014年证券投资者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满意度最高且提升最快,监管部门设立的投资者服务热线对投资者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受到投资者认可,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各个方面总体好于往年,但上市公司在加强内控、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会权、投票权、提案权保障、公司及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上市公司决策、获取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并获取相应投资回报的权利,上市公司是决定投资者权益能否实现的关键主体。本次调查将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聚焦在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投资收益权三项核心权益上,调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上一年度投资者保护总体满意度和三项子权利的满意度,并计算形成满意度指数。

  计算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总指数为68.32,同比增加0.01%。决策参与权满意度指数为64.24,知情权满意度指数为66.76,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为67.45。与2012年度相比,分别增长了0.74%、1.73%和7.05%。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提升最快,在2013年度首次超过决策参与权与知情权满意度指数,成为当年得分最高的子指数。

  从持续监测情况看,2008年至2010年,满意度总指数连续下降,在2010年度降至最低,随后连续两年持续提升,2013年创新高,但提升幅度明显降低。决策参与权满意度指数经历了下降、上升、下降、略升的变动过程;知情权满意度指数与总指数变动趋势大体相同;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满意度指数则连续三年大幅提升,投资收益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对于2013年度监管部门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成效,调查结果显示,投资者满意度较上年提升超过15个百分点,监管部门设立的投资者服务热线对投资者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满意度提升超过12个百分点。

  在问及2013年度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决策参与权保护的哪些方面有所改善时,在决定决策参与权保护状况的六项因素中,有四项过半投资者认为较上一年度有所改善。其中,66.52%的投资者认为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情况有所改善;63.74%认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有所改善;61.20%的投资者认为各项治理制度的完备情况有所改善;58.12%的投资者认为经理层勤勉尽责情况有所改善。

  在问及2013年度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的哪些方面有所改善时,在决定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的三项因素中,每个因素均有六成以上的投资者认为得到改善。其中,认为上市公司从事可能涉嫌利益输送活动的情况有所改善的投资者占比最高,为78.69%,同比提高7.96个百分点。

  在问及如果实行注册制,是否需要对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进行预披露时,62.26%的投资者选择需要,仅13.59%的投资者选择不需要,还有24.15%的投资者表示说不清。

  此外,随着分红制度的实施,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满意度评价也较积极。调查结果显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表示非常满意的投资者占比31.49%,表示满意的投资者占比6.79%;有48.17%的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一般;仅有13.55%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表示不满意,其中,11.24%的投资者表示不满意,2.31%的投资者表示非常不满意。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满意度偏正面,但仍有近一半投资者给予了一般的评价,说明投资者对现金分红有进一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