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龙”团队另立门户 私募云南模式面临终结

作者:吴昊 来源:证券时报 2012-12-17 07:43:21   

  云南模式特点在于未引入第三方投顾,由信托方自身的投研团队自主管理;

  深圳模式以私募作为投资顾问做出投资决策,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主要起执行和监督作用;

  上海模式主要是结构化产品,投资者分为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作为投资决策者的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角色。

  “中国龙”团队另立门户

  私募云南模式面临终结

  证券时报记者 吴昊

  作为国内阳光私募主要组织形式之一的云南模式已走到尽头。云南信托旗下的中国龙团队脱离云南信托自立门户,成立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位中国龙投资团队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新公司仍由原来的投研团队构成,并沿用中国龙品牌,产品还是在云南信托运行,股权方面由新公司管理层持股,不再与云南信托相关,明年一季度前后完成股权变更。”

  涌峰投资官网上的信息显示,上海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12年7月,前身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的中国龙投资团队,负责云南信托自主管理的证券类资金信托——中国龙系列信托计划的投资管理和运营。

  2003年8月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龙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为国内首个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证券类信托产品,目前中国龙团队管理的私募产品达到22只。Wind数据显示,成立于2003年8月1的中国龙1期,截至今年12月7日,单位净值为5.59,年化收益率达到20.23%,旗下多只产品年化收益也达到10%以上。不过,中国龙团队旗下自2009年3月以来鲜有产品发行,即使是产品发行高峰期的2010年,中国龙投资团队也没有发行产品。

  国内阳光私募有三种模式,分别为云南模式、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云南模式的特点在于未引入第三方投资顾问,而是信托方自身的投研团队自主管理,有利于人才培养和风控。深圳模式,私募作为投资顾问是投资决策者,而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主要起执行和监督作用,该模式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对投资收益享有一定比例的分成权,不需要参与认购该产品。上海模式主要是结构化产品,将投资者分为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作为投资决策者的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角色,一般受益人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作为保底资金,优先承担亏损。牛市时,深圳模式私募更受欢迎,而股市低迷时,因募资困难,结构化的上海模式产品发行较多。

  某私募人士指出,中国龙团队的出走意味着云南模式走到了尽头,管理层持股后,激励机制会更到位,业务发展方面也会更加灵活,不过脱离原有平台之后的风险水平和投资风格是否发生变化仍有待观察。

  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近些年信托业发展迅速,而二级市场持续低迷,权益类资产方面无法产生稳定利润,因此多数信托公司不会把股票投资作为主业,一些信托公司也有此类自主管理自有资金或机构客户资金的产品,不过近两年也都相应缩减了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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